【资料图】
经发卡银行催要后,仍然不履行还款义务,构成信用卡诈骗罪。具体法律条文:《刑法》第一百九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,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,数额较大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;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;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:(一)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的;(二)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;(三)冒用他人信用卡的;(四)恶意透支的。前款所称恶意透支,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,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。如您使用信用卡不是进行恶意透支,即没有采取潜逃等方式逃债的,应该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。但是钱始终是要归还的,建议尽早解决。
标签:
相关新闻
保险时讯
06-25
06-25
10-21
10-21
10-21
10-21
10-21
10-21
10-21
10-21
聚焦百姓
更多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