未在持股比例累计变动达到5%时按规定停止交易,派能科技股东被出具警示函-焦点快播
2023-03-05 15:43:21来源:互联网


(相关资料图)

派能科技1月11日公告,上海证监局决定对公司持股5%以上股东北京融通高科资本管理中心(有限合伙)(简称“融通资本”)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。

截至2021年12月30日,融通资本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派能科技216%的股份,其中,融通资本直接持有派能科技03%的股份。2022年1月6日至2022年6月22日,融通资本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派能科技股份7801万股,占派能科技总股本的08%。减持后,融通资本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派能科技的股份比例为108%,持股比例累计减少08%。但融通资本未在持股比例累计变动达到5%时按规定停止交易。违反相关规定。

标签: 一致行动 监督管理 直接持有 有限合伙

下一篇: 最后一页
上一篇: 国际航班托运行李规定_托运行李规定

相关新闻

保险时讯